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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》评选“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0-19 浏览:2126 人次分享到:

为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经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》研究,决定开展2019-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、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我校是该研究会的会员单位,可以参加评选。

一、省级评选公布的原则和名额

1.坚持推荐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原则。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由会员单位推荐,每个会员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部门;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由会员单位相关人员自愿报名,各会员单位审核推荐,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人;

2.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。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普通本科评选名额10,高职高专院校评选10个;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普通本科评选名额不超过30名,高职高专院校评选不超过30名。评选活动的方案及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,广泛接受监督;

3.坚持评选从严的原则。严格执行评选范围、条件、程序和步骤,宁缺毋滥,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违规操作的会员单位或个人,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二、省级评选的具体条件

(一)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

1.江苏省高校教育技术、信息网络技术、图文信息中心(处、院、馆)、教师发展等职能部门,教育技术学科学院等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相关的集体;

2.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相关研究与实践,为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;

3.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课题立项、微课比赛、领航杯比赛、ITET会议等活动,并在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;

4.集体团队成员凝聚力强,勇于创新,成果较为丰硕;

5.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支持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成效突出;

6.遵守研究会章程,认真履行研究会会员职责,连续按时交纳会费2年以上。

(二)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

1.研究会会员单位的成员;

2.在教育信息化相关岗位工作4年以上(含4年,时间截止到2020930日);

3.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有创新意识,在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。

4.有较强的理论或实践研究能力和水平,成果较丰硕;

5.能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;

6.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支持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成效突出。

三、校级遴选

学校将严格按照省级评选的要求,于20201019日至20201028日组织校级遴选,推荐1个先进集体、1名先进个人参加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》 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、 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的申报。

(一)我校的申报对象

先进集体:我校与信息化工作紧密相关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。

先进个人: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者,且在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者。

(二)校级遴选步骤

1.推荐申报。20201019日至1026日,学校内符合省级评选条件的集体填写附件1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申报表,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附件2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申报表。最晚于1026日上午09:30前,将申报材料递交给教务处1623办公室的王成杰老师。

2.教务处组织评审并公示。20201026日至10月29日,教务处组织校级遴选,经学校初审后,推荐1个先进集体、1个先进个人,公示于“教务在线”网站的“学籍管理”栏。

320201030日,完成学校盖章。上报完备的申报材料电子稿报送至研究会秘书处;

4. 2020112日前将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全部扫描成电子版,上报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
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

        20201019

附件1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申报表.docx

附件2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x

附件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