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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9-14 浏览:1966 人次分享到: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报送2020—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1〕8号,附件1)要求,现就做好2020-2021学年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统计时间范围

2020年9月1日-2021年8月31日

二、报送内容

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基表三、基表七、综表二和实验室清单及使用情况表。本年度统计工作的报表表样及相关帮助文件见附件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二级学院认真阅读报送要求和填表说明,加强数据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明确负责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的人员。

(二)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各报表交至教务处1615室,联系人:于俊。

(三)所有报表纸质稿要求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教务处

2021年9月14日


2020-202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附件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