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》(常纺院教字〔2025〕21号)文件,梳理出以下问题及解答。
一、总则与基本原则
1.问:本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什么?
答:为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结构和布局,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,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,强化专业内涵建设,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打造符合学校定位的专业建设体系。
2.问:专业设置应遵循哪三条原则?
答:
(1)符合产业发展需要:紧贴地方产业转型升级、产业链延伸及新兴职业需求。
(2)符合社会人才需求:加强市场调研,关注学生及家长需求,以社会需求为重要依据。
(3)符合学校办学实际:契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办学特色,避免同质化,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新兴、交叉专业。
3.问:“一群一产业、一专一名企”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?
答:一个专业群聚焦一个产业集群,一个专业对应一个知名企业,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对接。
二、组织与管理
1.问:教务处在新专业设置中的职责是什么?
答:负责专业设置的咨询、组织、评审(受学校委托),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指导、检查和评估。
2.问:学校学术委员会在专业调整中承担什么角色?
答:负责专业设置、审议与调整的协调管理工作。
3.问: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如何组成?
答:应吸收校外专家参加;对于交叉专业,还应吸收校内外跨专业专家。
三、新专业设置条件与流程
1.问:二级学院新设置专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?
答:需满足以下六项:
(1)符合学校专业布局规划;
(2)符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;
(3)有完整的专业发展规划、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及同类专业设置情况调查;
(4)有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必需教学文件;
(5)有支撑新专业的师资、实验实训条件;
(6)具备教学所需的教学资源(教师、课程、设备、图书、实训场所等)。
2.问:每年新增专业数量有何限制?
答:二级学院每年拟增专业一般不超过1个,学校每年拟增专业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,全校专业总数在五年规划框架内总量控制。
3.问:新专业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核心材料?
答:每年10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:
二级学院专业(群)发展规划;《新设置专业申请表》(含人才需求论证、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建设规划、教师队伍情况、招生计划等)。其中,教师队伍要求“双师型”教师占比不低于40%,兼职教师授课课时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10%;招生计划:艺术类不少于30人,非艺术类不少于45人。
4.问: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有何特殊要求?
答:需与学校办学特色契合,所依托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重点(特色)专业,并遵循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5.问:新设专业从何时开始参与考核?
答:从第二届毕业生毕业后参与考核。
6.问:新设专业实行什么负责制?专业带头人如何确定?
答:实行专业带头人负责制。由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确定;若无符合《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》条件的人选,则由学院院长、副院长或教研室主任担任。
7.问: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
答:应符合新专业设置的全部条件。
四、专业动态调整机制
1.问:专业动态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什么?
答:严控规模、优化结构、强化特色、注重创新,做到规模、结构、质量、效益相统一,建立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。
2.问:专业绩效评估在什么时间进行?依据什么?
答:每年11—12月启动对有两届以上(含)毕业生的专业进行评估,依据《专业动态调整评分标准》得分排名,统计时间为当年1—12月。
3.问:评估结果分为哪些等级?对应什么奖惩?
答:
(1)预警:得分排名后3-4名→二级学院提醒,加大招生宣传、产教融合等工作力度。
(2)黄牌:得分排名后2名→次年招生计划削减一个教学班(若仅一个班则削减25%);脱离黄牌后恢复原计划。
(3)红牌:黄牌专业次年仍处后2名→第一年削减至前一年计划70%;第二年若仍在后2名削减至60%;第三年仍在后2名则停止招生。
(4)绿牌:得分排名前10名→授予称号,可申请增加招生计划,学校资源配置向其倾斜。
4.问:黄牌专业削减的招生计划如何分配?
答:作为机动计划,由教务处、招就处统筹。分配原则:
先满足绿牌专业增量需求;其次满足被削减计划的二级学院内其他专业(不含黄牌、预警专业);最后满足其他二级学院。同类情况下,按“专业报到率、就业对口率、毕业去向落实率、初次毕业率、专业就业满意度”五项指标综合得分排序,优先给得分靠前者。
5.问:专业数量调整的具体办法有哪些?
答:
二级学院有红牌停招专业→当年或次年可申报1个新专业。有红牌专业且两年内未成功申报新专业→专业指标由学校统筹,可替换相近专业或按新版专业目录调整。无红牌但有黄牌或预警专业→可替换申报1个新专业。
6.问:拟停招的专业需经过哪些审批程序?
答: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通过。
7.问:《专业动态调整评分标准》可以调整吗?
答:可以。根据上级政策及学校发展需求动态调整,经学术委员会审议、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在每年第一季度发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