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训室安全用电常识

发布者:于俊发布时间:2026-09-05浏览次数:10

违章用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、火灾,损坏仪器设备等事故,实训室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。

1、防止触电

1)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。

2)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(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)。

3)电器的金属外壳应保护接地。

4)实训时,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。实训结束时,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。

5)修理或安装电器时,应先切断电源。

6)不要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。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。

7)如有人触电,应迅速切断电源,然后进行抢救。

8)测量绝缘电阻可用兆欧表。

9)在需要带电操作的低电压电路实训时用单手比双手操作安全。

10)实训室内的明、暗插座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0.3米。

11)在潮湿、高温或有导电灰尘的场所,应该用超低电压供电。

2、防止引起火灾

1)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训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。

2)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。

3)室内若有氢气、一氧化碳等易燃易爆气体,应避免产生电火花。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,易产生电火花,应特别小心。电器接触点(如电插头)接触不良时,应及时修理或更换。

4)如遇电线起火,立即切断电源,用沙或二氧化碳、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,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。

5)交、直流回路不可以合用一条电缆。

6)动力配电线五线制U、V、W、零线、地线的色标分别为:黄、绿、红、蓝、双色线。

7)单相三芯线电缆中的红线代表火线。

3、防止短路

1)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,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接触,以防短路。

2)电线、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,例如实训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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